工伤腿骨折属于工伤事故的一种,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进行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一、工伤腿骨折怎么赔偿
1. 医疗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等。
2. 误工费: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至伤残评定前,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误工费。
3. 护理费:在治疗期间,医疗机构认定劳动者需要护理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护理费用。
4. 交通费:因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产生的必要交通费用。
5. 康复费: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康复费用。
6. 营养费:在治疗期间,医疗机构认定劳动者需要营养治疗,用人单位应承担营养费用。
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标准,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8.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对于劳动者因工伤导致丧失就业能力的,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腿骨折后鉴定流程
1. 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事故。
2. 用人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报后,会组织工伤认定小组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认定。
4. 工伤认定小组根据调查情况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出具工伤认定书。
5. 劳动者持工伤认定书,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6. 医疗机构出具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核定并出具伤残等级鉴定书。
三、工伤腿骨折的诉讼时效
工伤腿骨折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人单位侵权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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