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离婚后平分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因工伤事故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后,该赔偿金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工伤赔偿离婚后平分吗

一、工伤赔偿离婚后平分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金等费用,除外。”

工伤赔偿金中属于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金等费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而工伤赔偿金中其他部分,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工伤赔偿中的精神损失费离婚后平分吗?

精神损失费是工伤赔偿中的一项,用于补偿受害人因身体或精神受到损害而遭受的痛苦和精神上的伤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确定。”

在离婚后,工伤赔偿中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平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精神损失费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精神损失费是在离婚后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三、工伤赔偿中的劳动能力丧失补助金离婚后平分吗?

劳动能力丧失补助金是工伤赔偿中的一项,用于补偿受害人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而减少的收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能力丧失补助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计算的因工伤而减少的收入的60%至100%发给。”

在离婚后,工伤赔偿中的劳动能力丧失补助金是否平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劳动能力丧失补助金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劳动能力丧失补助金是在离婚后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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