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从重处罚情形

法律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那么刑法从重处罚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问法智选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刑法从重处罚情形

刑法从重处罚情形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29条);

2、累犯(刑法第65条);

3、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刑法第104条);

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103条、第104条、第105条规定的犯罪的(刑法第106条);

5、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背叛国家、投靠境外机构、组织,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刑法第109条);

6、武装掩护走私的(刑法第157条);

7、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刑法第171条);

8、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刑法第236条);

9、猥亵儿童的(刑法第237条);

1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扣押他人的(刑法第238条);

1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刑法第243条);

12、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刑法第245条);

13、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刑法第247条);

14、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致人伤残、死亡的(刑法第248条);

15、监管人员指使、纵容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同上);

16、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刑法第253条);

17、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刑法第279条);

18、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的(刑法第301条);

19、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刑法第307条);

20、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同上);

21、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刑法第345条);

22、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刑法第347条);

23、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刑法第349条);

24、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刑法第353条);

25、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刑法第356条);

26、旅馆业、饭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刑法第361条);

27、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或者向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刑法第364条);

28、战时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备、军事通信的(刑法第368条);

29、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刑法第384条);

30、索贿的(刑法第386条)。

《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法从重处罚情形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我们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本网站找专业律师咨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打官司需求,智能推荐擅长领域资质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