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应当在被告住所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和经常住所不一致,到被告经常住所起诉,婚姻登记是男女一方的永久居住地,除非是被告住所或经常住所,否则不能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住所不一致的,由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被告同一诉讼的住所和经常居住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