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骑车途中发生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般情况下,下班骑车摔亡不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下班骑车摔亡是否属于工伤,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上下班路线:事故发生地是否在职工上下班的合理路线范围内。
时间:事故发生时间是否在上下班时间内。
原因:事故是否因职工本人主要过错造成。
紧急事由:职工是否因紧急事由需要赶回单位。
如果职工在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过错发生交通事故,且事故发生在合理上下班路线和时间内,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如果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需要及时向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医疗费用报销
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死亡抚恤金
具体赔偿标准根据职工的伤情和职工工资等因素确定。
如果在下班骑车途中因他人违法行为造成事故,导致职工死亡,职工家属可以依法向事故责任人主张赔偿。赔偿费用包括:
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抚养费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责任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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