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一般机动车保险会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不足以赔偿的由侵权人自己承担,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需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划分,达成一致赔偿意见之后双方会选择签订赔偿协议。关于发生交通事故残疾人负全责怎么赔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残疾人负全责怎么赔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依据商业保险和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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