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我们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实施一些相关行为,所以说对于我国的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在解除过程当中也要了解所具备的问题,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关于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根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给1个月,其中第(二)种情形最多给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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