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伤赔偿是否需要盖章,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我国法律对此尚未明确规定,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探讨该问题的答案。
一、离职工伤赔偿还用盖章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该条例并未明确规定工伤认定决定是否需要加盖公章。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加盖本机关印章。
笔者认为,离职工伤赔偿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加盖公章。这不仅是为了满足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工伤认定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离职后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盖章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已经离职的,由职工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离职职工申请工伤赔偿时,也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工伤认定决定。
三、工伤认定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吗?
工伤认定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重要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经过的详细说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规定中并未明确提及工伤认定表是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但考虑到工伤认定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重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可以证明其真实性,建议单位在提交工伤认定表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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