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清偿顺序优于工资

在企业破产时,企业的财产需要对企业的债务及相关费用进行清偿,那么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共益债务清偿顺序优于工资吗?下面就由问法智选小编为你介绍共益债务清偿顺序优于工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关于共益债务清偿顺序优于工资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共益债务清偿顺序优于工资

共益债务清偿顺序优于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共益债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就是本站律师团队整理收集的关于共益债务清偿顺序优于工资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本站律师,点击立即咨询会有多名执业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海量律师平台已认证,专业律师精准解答您的问题,汇聚执业多年律师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极速问律师最快10秒响应!免费提交打官司需求,智能推荐擅长领域资质已认证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仍有疑问?浏览更多不如直接提问99%用户的选择!
极速咨询 资质认证 精准解答 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