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向公司索取赔偿金包括以下内容:
1、与单位协商后,单位可以支付工伤赔偿金额;
2、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伤赔偿;
3、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安排劳动仲裁裁决,要求单位赔偿;劳动仲裁为: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公断和裁决。
(2)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
4、仲裁后仍未支付的,应当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因工伤向公司索取赔偿流程:
1、必须经过三个必要阶段: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仲裁。申请工伤鉴定和赔偿,无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的,应当出具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3、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
4、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认定工伤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5、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鉴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发生后单位拒绝赔偿的索赔方式:
1、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负责人不申请人工伤鉴定,拒绝赔偿。工伤职工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在确定相关赔偿标准和赔偿金额后,仍拒绝协商和赔偿。根据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工伤赔偿仲裁。如果有关赔偿诉讼得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支持,工伤老板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凭法律裁决或者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一些地方可以先申请强制执行工伤医疗费用等赔偿,以确保工人的工伤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资金保障。
3、工伤职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后,用人单位有赔偿能力但仍拒绝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限制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费,并对其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进行信用处罚。拒不履行判决给工伤职工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伤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追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办法》
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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