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如婚前个人劳动所、继承取得的财产、复员、转业费等,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夫妻关系破裂离婚后,婚前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夫妻一方对外债务,对方知道约定的,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