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合并要求重签合同员工没有赔偿。公司在合并重组后采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二次劳动合同的签订,合同可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新公司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