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期限还有时间吗?
工伤赔偿是有期限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和申请工伤待遇。
1.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后,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职业病确诊后1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工伤待遇: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待遇申请。
如果职工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出工伤认定或者工伤待遇申请,则可能丧失工伤赔偿的权利。
二、工伤赔偿时效过了能申请吗
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或者工伤待遇申请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2. 用人单位未及时告知职工工伤认定或者工伤待遇申请期限的,不影响职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3. 用人单位对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隐瞒不报、拒绝职工提出工伤认定或者工伤待遇申请的,不影响职工在法定期限后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工伤待遇。
三、工伤认定时效过了怎么办
如果工伤认定时效已经过了,可以尝试以下途径:
1. 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办工伤认定手续。
2.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工伤事实,如医疗记录、事故报告等。
3. 向人民法院提起工伤认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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