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雇主安排的日常工作活动中受到的,或者在工会活动期间受到的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观意愿的伤害的,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观意愿的伤害。那么,九级工伤本人辞职有赔偿吗?
一、九级工伤本人辞职有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劳动合同期限内职工因工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伤医疗费、工伤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等费用。即使职工因工伤而辞职,仍然可以享受以上工伤待遇。
二、九级工伤辞职后还能享受哪些待遇?
九级工伤辞职后,职工可享受以下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在诊断为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工伤后,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费报销,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材料费等。
2、工伤津贴:职工因工伤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其工资标准的100%支付工伤津贴。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工伤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职工12个月工资的10%。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工伤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职工12个月工资的15%。
三、九级工伤辞职后如何申请工伤待遇?
九级工伤辞职后,职工应向原用人单位提出工伤待遇申请。用人单位应在收到职工申请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也可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经办机构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工伤认定调查处理,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九级工伤本人辞职后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辞职后可向原用人单位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待遇。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