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导致其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其支付的赔偿金。青岛工伤赔偿是否按照缴费基数计算呢?答案是肯定的。
一、青岛工伤赔偿是按缴费基数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应当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在青岛,工伤职工的平均工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该局每年会根据上一年度的工资数据,发布青岛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青岛工伤赔偿缴费基数计算
青岛工伤赔偿的缴费基数计算方法如下:
1. 在职职工:取用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 已退休职工:取用退休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 离职职工:取用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三、青岛工伤赔偿缴费基数与赔偿金的关系
青岛工伤赔偿金额与缴费基数有直接关系。缴费基数越高,工伤赔偿金额也会越高。具体来说,工伤赔偿金的计算如下:
1. 停工留薪期工资:以缴费基数的100%发放。
2. 工伤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设上限。
3. 工伤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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