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保障职工因工致残、伤亡而获得经济补偿和医疗康复的重要制度。对于工伤赔偿的支付,法律规定了明确的时间限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工伤赔偿支付时间限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在工伤认定后15日内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从治疗开始之日起,在结算后7日内支付。
工伤津贴:每期按月发放,从工伤发生之日起发放至伤情稳定或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津贴和护理费:从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按月发放。
二、工伤赔偿金计算期限
工伤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工伤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结束或工伤职工死亡之日起1年内。
工伤津贴:工伤发生之日起2年内。
三、超期未付工伤赔偿的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支付工伤赔偿,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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