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不幸遭遇工伤,势必会对工伤人员的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除了身体上的痛苦之外,经济上的负担也是不容忽视的。那么,工伤治愈后,工伤人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吗?
一、工伤治愈后会有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人员在工伤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到以下赔偿:
医疗费:工伤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包括工伤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
误工费:因工伤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护理费: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护理费用。
工伤治愈后,工伤人员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申请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需要注意的是,伤残等级的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
二、工伤治愈后不属劳动关系是否赔偿?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工伤人员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误工费和护理费。
三、工伤治愈后无法继续原工作岗位赔偿?
若工伤人员因工伤无法继续原岗位工作,且无法转岗至其他适合岗位的,用人单位应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工伤致残的职工,还可以申请就业安置费和生活津贴。就业安置费一次性发放,数额为3至6个月的本人工资;生活津贴按本人月工资的70%发放,发放至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治愈后是否能获得赔偿,取决于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和劳动合同是否解除。工伤人员在工伤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工伤治愈后,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申请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劳动合同解除后,工伤人员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误工费和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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