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也不能阻碍工伤者获得工伤赔偿,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均明确规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都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一、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依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二、赔偿范围
未签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范围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赔偿范围相同,主要包括:
(1)医疗费:工伤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误工费:因工伤事故造成的误工,按照工伤待遇标准计算并支付;
(3)伤残补助金:工伤事故造成伤残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标准计算并支付;
(4)死亡抚恤金: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死亡的,向其近亲属支付抚恤金。
三、索赔程序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行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经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以按照上述赔偿范围向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赔。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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