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是自愿辞职的员工,一般情况下是有赔偿的。这是因为员工不得不离职是由于公司的错,而不是员工的个人原因造成的。公司应该对员工进行赔偿,以弥补员工因公司原因而受到的损失。
在中国,劳动法规定了员工因公司原因而被迫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一般是员工每月工资的两倍,但是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员工工龄和公司规定来进行确定。员工还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的报酬和未到期的奖金等。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员工不一定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例如,员工因自身原因而被辞退或者因严重违纪被开除的情况下,就不会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如果员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被公司解除合同,也不会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如果员工不是自愿辞职,而是因公司原因被迫离职,那么公司应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这不仅是一种合法的权利,也是一种对员工的尊重和对公司责任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