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离婚孩子探视权的规定(离婚探视权一个月几次)

在出现家庭离婚的情况时,一般都是有原因导致的,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离婚对孩子的伤害还是很大的。那么民法典关于离婚孩子探视权的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关于离婚孩子探视权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当事人可以协议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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