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离婚前买房送他人,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前,前夫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无权擅自将其赠与他人。如果前夫在离婚前将房屋赠与他人,则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如果发现前夫在离婚前将房屋赠与他人,配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1、请求法院撤销赠与
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前夫的赠与行为,并确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时,会考虑赠与是否经过配偶同意、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因素。
2、请求分割赠与房屋
如果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有效,但配偶对前夫赠与他人房屋的行为没有表示过同意,则可以请求法院分割赠与房屋。配偶可以根据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要求获得房屋的一半份额。
3、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前夫在赠与房屋时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配偶遭受经济损失,配偶可以要求前夫赔偿损失。
4、要求返还彩礼和嫁妆
如果配偶提供了彩礼或嫁妆,而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则配偶可以要求前夫返还彩礼和嫁妆。
取证建议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配偶在发现前夫将房屋赠与他人时,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
赠与合同或协议
房屋所有权证书
银行转账记录
通话记录或短信记录
前夫在离婚前将房屋赠与他人,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配偶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取证对于维权至关重要,建议配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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