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之间尚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经过三年后仍然可以分割。关于离婚三年了离婚析产的法律规定及办理流程,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析。
一、离婚三年了离婚析产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从离婚或撤销婚姻之日起三年内提出。经一方提出,另一方不同意分割,经调解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离婚后三年内,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逾期未提出请求的,视为放弃分割权。
二、离婚三年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处理
如果离婚三年后才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离婚后三年内,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事业等负担较多的义务,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有负担较多的当事方。”
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以下因素酌情照顾有负担较多的一方:
1. 抚养子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2. 照顾老年人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3. 协助另一方事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4. 其他有利于照顾该方的因素。
三、离婚三年后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责任
如果在离婚后三年内,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分割共同财产时,对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不予分割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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