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七零年代,我国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婚姻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与现在办理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不同,当时并没有离婚证一说。那么,七零年代没有离婚证明怎么办呢?
一、七零年代没有离婚证明怎么办
在七零年代,离婚并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专门的离婚程序。夫妻双方如果没有离婚证明,就需要通过以下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1.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经村委会或居委会见证生效。
2. 法院诉讼离婚: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其中,协议离婚是最常见的离婚方式,不需要提供离婚证明。法院诉讼离婚则相对复杂,需要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家庭暴力等。
二、七零年代没有离婚证明怎么办|公证离婚
虽然七零年代没有离婚证明,但公证处可以出具离婚公证书。夫妻双方到公证处申请公证离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
2. 结婚证
3. 离婚协议书
经公证处审查合格,即可出具离婚公证书。离婚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
三、七零年代没有离婚证明怎么办|其他证明
除了公证离婚外,其他一些证明也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包括:
1. 离婚判决书:法院判决离婚后出具的判决书。
2. 离婚调解书:法院调解离婚后出具的调解书。
3. 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经村委会或居委会见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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