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子女的抚养问题是离婚时双方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之一。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一般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如果离婚后另一方想看小孩,却遭到对方拒绝,该怎么办呢?
一、离婚对方看小孩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的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离婚后另一方看小孩,首先要与抚养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探视时间、地点、方式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探视权。
二、抚养方拒绝对方探视怎么办
如果抚养方拒绝对方探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沟通:与抚养方进行冷静沟通,了解其拒绝探视的原因,并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寻求调解: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妇联等机构寻求调解,由调解员协助解决纠纷。
3、提起诉讼:如果协商、调解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探视权。
三、探视时出现纠纷怎么办
探视时,如果出现纠纷,应保持冷静,避免发生肢体冲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报警求助:如果对方有暴力行为,可以拨打110报警求助。
2、录音取证:如果对方有违法行为,可以录音取证,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3、书面维权:将探视过程中的情况书面记录下来,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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