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支付的社会保障辞职不能无缘无故地收到。一般来说,辞职后,你不能收回你支付的社会保障部分的钱。除非你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你可以申请退款。申请退款只能退还个人部分,不能退还单位支付的部分。辞职后,社会保障的处理方法如下:
1、停止支付,形成支付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未来影响不大;
2、个人全额缴费,即申请变更缴费方式,变更灵活就业或城镇居民保险;
3、如果你去其他地方找工作,你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去新的就业区。无论如何,找到一个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继续下去,在你退休之前永远不会失败。
辞职后如何处理社会保障?
根据现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企业职工辞职后不想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障费。但参保手续按规定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被保险人将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籍簿带到原单位参保社会保障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机构。
2、有居住证的外国户籍人员:被保险人将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居住证等材料带到原单位的社会保障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机构。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国户籍人员:被保险人将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带到原单位参保社会保障机构办理保险手续。
个人自己支付的方式
1、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提供相关终止合同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登记表,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待遇,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书,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待遇。
2、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本单位出具的身份证、参加医疗保险的期限证明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3、失业期间欠款必须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会保障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登记卡》、《养老保险个人失望家庭封存单》、《失业证》、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如《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
社会保障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也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义务。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生产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可申请退还社会保障个人账户累计金额:
1、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发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重复缴费。
2、实施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收集时,发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重复缴费。
3、用人单位以存续劳动关系为由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然后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申请退还费用。
4、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已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等),用人单位未及时减少员工,继续支付。
5、被保险人在职死亡后,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继续缴费的。
6、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间无争议,用人单位未及时减少员工,继续支付。
7、被保险人服刑期间(含折扣刑期羁押期),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继续缴费的。
8、灵活就业人员按年或季度在单位就业后,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企业职工(包括补充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导致重复支付,职工选择退还企业职工的支付时间。
9、全日制高等院校和技工学校的学生在学校期间作为企业职工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退费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第六条全额退费包括以下情形: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时,发现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存在重复缴费的。
2、实施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归集时,发现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存在重复缴费的。
3、用人单位以存续劳动关系为由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后又以劳动关系不存在为由申请退费的。
4、用人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已终止(含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等),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继续缴费的。
5、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后,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继续缴费的。
6、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退休时间不存在争议,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继续缴费的。
7、参保人员服刑期间(含折抵刑期的羁押期),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继续缴费的。
8、灵活就业人员按年或按季缴费后在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含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造成重复缴费,职工选择清退以企业职工身份缴费时间段的。
9、全日制高等院校及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以企业职工身份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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