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定金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当事人双方交易的时候,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可以抵作价款,也可以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不能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