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四级属于工伤等级评定中较轻的级别,但仍然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障碍。对于工伤四级是否可以二次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工伤四级二次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对于工伤四级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个月。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90%,具体比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伤残等级和伤残程度确定。
如果工伤四级职工的伤情恶化或并发其他疾病,导致劳动能力进一步丧失,可以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提高,可以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二、工伤四级鉴定后又出现后遗症可以赔偿吗?
可以。如果工伤四级职工在鉴定后出现后遗症,导致劳动能力再次下降,可以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提高,可以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三、工伤四级劳动能力鉴定后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不可以。工伤四级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而工伤认定是确认工伤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工伤四级劳动能力鉴定只能在工伤认定后进行,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四级是否可以二次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工伤四级职工的伤情恶化或并发其他疾病,导致劳动能力进一步丧失,可以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并获得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如果工伤四级职工在鉴定后出现后遗症,导致劳动能力再次下降,也可以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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