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工伤后,不少人会选择辞职另谋高就。那么,对于大连的工伤职工来说,辞职后还有赔偿吗?本文将从大连市的工伤赔偿政策入手,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一、大连市工伤辞职还有赔偿吗?
根据《大连市实施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康复仍不能从事原工作,而改换其他不适应其身体条件的工作的,停工留薪期外,按照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的75%发给补助金,直至能够从事原工作或者定残。
这意味着,在大连市,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外,辞职改换不适应身体条件的工作的,仍可享受不低于原工资标准75%的补助金。
二、工伤辞职还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吗?
根据《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治疗的,按照工伤保险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意味着,工伤职工辞职后,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
三、工伤辞职还能享受劳动能力鉴定吗?
根据《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伤经治疗终结后遗留伤残的,应当根据后遗伤残程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这意味着,工伤职工辞职后,仍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便明确自身的伤残等级,进而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在大连市,工伤职工辞职后仍可享受以下赔偿:
不低于原工资标准75%的补助金
工伤医疗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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