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以标题劳动合同是民事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劳动条件,规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而以标题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的标题一栏中填写的内容,如“销售人员劳动合同”、“行政助理劳动合同”等。
在法律上,劳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即由双方自愿达成的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民事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是建立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条件,规定劳动关系。
以标题劳动合同的形式,也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无论是以何种形式呈现,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建立了明确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以标题劳动合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本质上仍属于民事合同,其法律效力和约定的内容与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并无区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应当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