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逃逸产生的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然后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驾驶人逃逸致人死亡会被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驾驶人逃逸由谁先垫付,驾驶人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的问题,下面问法智选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驾驶人逃逸由谁先垫付
驾驶人逃逸的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误工费由肇事者承担,保险公司没有垫付误工费的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驾驶人逃逸由谁先垫付,驾驶人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问题的详细解答,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我们要遵守法律秩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本网站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