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商事活动都是需要用到担保合同的,这样更加可以保障交易的安全可靠。下面问法智选来与大家介绍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主合同与担保合同的关系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的性质。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而且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
(二)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移转而移转。
(三)消灭上的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随之消灭。
(四)效力上的从属性,担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担保合同的订立时间,可以是与主合同同时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订立在先,担保合同随后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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