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在流动人口中,离婚率也相对较高。流动人口离婚后,往往面临着许多困难,如户口迁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一、流动人口怎么办离婚?
流动人口离婚,一般有以下几种途径:
1. 民政局离婚
流动人口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填写离婚协议书,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 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3. 协议离婚公证
双方也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协议离婚公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4. 委托离婚
如果一方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需要填写委托书,并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二、流动人口离婚财产分割
流动人口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2.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婚前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后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3. 照顾无过错方、子女和女方的原则
在分割财产时,可以照顾无过错方、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三、流动人口离婚子女抚养
流动人口离婚子女抚养,一般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归母亲抚养。
2. 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裁决。
3.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尊重子女的意见,由法院裁决抚养权归属。
4.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能力和意愿,但因工作原因无法承担抚养义务的,可以委托他人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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