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的抚养权可依法变更。
一、离婚后妈妈不收留我了怎么办
如果离婚后,妈妈不收留未成年子女,可以尝试与母亲沟通,了解其不收留的原因,并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沟通无效,可以考虑以下途径:
1. 向父亲请求抚养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由父亲抚养子女。
2. 向其他近亲属请求抚养权:如果父母均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可以依法向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请求抚养子女。
3. 向民政部门申请监护权:如果父母均无能力或无意抚养子女,且无法找到其他合适监护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由政府指定监护人。
二、离婚后妈妈主动放弃抚养权
如果离婚后妈妈主动放弃抚养权,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只要能证明妈妈已经放弃抚养权,不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法院会判决变更抚养权。
三、离婚后妈妈索要抚养费
如果离婚后妈妈不收留未成年子女,但主动放弃抚养权,一般情况下,不会丧失抚养费的权利。除非另有约定,父亲仍需要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妈妈不收留未成年子女,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建议首先与父母沟通解决,协商不成则可以考虑法律途径。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变更、抚养费支付等事项,都应依法处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