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婚,夫妻双方往往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而子女的抚养问题常常成为最棘手的问题之一。近日,有网友咨询:“我女儿已经离婚了,我不想抚养她,我可以把她推给前夫吗?”本律师将结合法律规定详细解答这一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均有抚养义务,但由谁直接抚养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到本案中,网友的女儿已经成年,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父母没有抚养义务。网友不是女儿的监护人,无权决定女儿的抚养权。网友无法将女儿推给前夫。
如果网友女儿愿意由前夫抚养,可以由其女儿主动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成长环境、受教育情况等因素,并征求子女的意见,依法做出裁决。
如果网友女儿不同意由前夫抚养,网友可以拒绝前夫的抚养请求。前夫若坚持要抚养女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父母对于成年子女没有抚养义务,也无权决定子女的抚养权。网友无法将离婚女儿推给前夫。如果女儿愿意由前夫抚养,可以主动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前夫若坚持要抚养女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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