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既有同甘共苦、相互扶助的义务,也有忠诚、尊敬的责任。当丈夫不幸病重时,妻子是否仍有义务继续履行婚姻义务,是否可以离婚?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丈夫病重与妻子离婚怎么办
当丈夫病重时,妻子可以提出以下选择:
1. 继续履行婚姻义务:妻子在丈夫病重期间继续履行照顾、陪伴等义务,体现了婚姻的忠实性和扶助性。
2. 提出离婚:妻子因照顾丈夫病重而身心俱疲,或因丈夫病情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选择提出离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下情形下,妻子可以提出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或精神病,久治不愈;
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丈夫病重是否属于重大过错,需要综合考虑病情的严重程度、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以及妻子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二、妻子因丈夫病重而离婚,是否能获得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和扶助残疾人等原因,一方放弃职业或者家庭劳动而导致收入损失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在丈夫病重期间,妻子因照顾丈夫而放弃工作或收入减少,可以向丈夫主张适当的补偿。补偿的数额和方式,可以根据妻子的收入损失、照顾丈夫的时间和付出的劳动等因素协商确定。
三、丈夫病重去世,妻子还能否分得应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死亡时,另一方可以继承其一半财产。
丈夫病重去世后,妻子仍然可以分得应有财产。具体分割比例和方式,需要根据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继承人的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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