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遛狗伤人,受害者该如何索赔呢?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宠物店遛狗伤人后的赔偿责任,以及具体的索赔流程,帮助受害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宠物店遛狗伤人怎么办赔偿
根据我国《狗只管理条例》的规定,宠物店在遛狗过程中负有看管责任,如果宠物店员工的疏忽导致宠物伤人,宠物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受害者可以根据以下步骤索赔:
1. 固定证据:保留伤情报告、就医发票等证据,证明伤情与宠物伤人之间的因果关系。
2. 联系宠物店:与宠物店沟通,提出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
3. 协商赔偿: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赔偿协议。
4. 申请调解: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受害者可以向所属社区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5. 提起诉讼:如果调解失败,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宠物店承担赔偿责任。
二、宠物店遛狗咬伤人
宠物店遛狗咬伤人,受害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的规定,要求宠物店承担责任。该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如果宠物店无法证明受害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伤害,则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索赔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三、宠物店遛狗致人残疾
如果宠物店遛狗致人残疾,受害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定,要求宠物店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权,造成他人残疾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者可以索赔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受害者也可以要求宠物店承担精神慰藉金,以弥补精神上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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