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夫妻离婚后彩礼的返还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一方因彩礼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如果离婚后对方不退还彩礼,应该怎么办呢?
一、婚姻法离婚彩礼对方不退还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一方因彩礼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在离婚后对方不退还彩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在起诉时,当事人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证据,例如结婚证;
2. 证明彩礼交付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收条等;
3. 证明请求返还彩礼的证据,例如与对方协商不成的证据。
二、婚姻法:离婚时彩礼有归还义务吗?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4.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取得彩礼的;
5. 一方赠与彩礼后,未与对方共同生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三、婚姻法离婚彩礼男方不退怎么办?
在婚姻法中,对于男方不退还彩礼的情况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的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了较多的义务,离婚时可以向女方请求相应的补偿,从而抵消女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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