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外地工作生活,导致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况也随之增加。长期两地分居,不仅会影响夫妻感情,也可能会导致离婚。那么,因生活分居两地离婚怎么办呢?
一、因生活分居两地离婚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因生活分居两地离婚的,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
协商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商离婚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2.
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离婚协议书》(如有)、《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分居时间、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准予离婚。
二、因生活分居两地离婚有孩子怎么办
如果因生活分居两地离婚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则需要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处理。具体来说,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可以协商确定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并可以就子女探望、抚养费等事项进行约定。
如果父母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生理、心理状况、生活习惯等因素,以及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亲子关系等情况,判决子女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三、因生活分居两地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因生活分居两地离婚的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分割。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收入、对家庭的贡献、债务承担等因素,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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