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丢了该找谁赔偿呢怎么办?当亲人、朋友走丢时,不仅会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打击,还可能导致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人走丢了该找谁赔偿呢?有什么解决办法呢?
一、走失人员精神损害赔偿
1、民事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2、行政赔偿:如果走失人员的走失是由于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过错行为造成的,走失人员及其近亲属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向相关国家机关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二、走失人员财产损失赔偿
1、合同赔偿:如果走失人员的财产损失是由合同相对人造成的,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侵权赔偿:如果走失人员的财产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要求侵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走失人员寻找费用赔偿
1、合理支出:走失人员的近亲属或有关单位为寻找走失人员而发生的合理支出,可以向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或国家赔偿机关要求赔偿。
2、限额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受害人的伤残状况、年龄、性别、职业、教育程度和收入状况等因素。
四、举证责任
在人走丢赔偿案件中,走失人员及其近亲属负有以下举证责任:
1、证明走失人员走失的事实;
2、证明走失人员的损害事实;
3、证明损害与对方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五、解决办法
当人走丢时,相关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向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寻人启事;
3、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寻找;
4、向社会求助,发动志愿者参与寻找。
六、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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