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依法处理赔偿责任,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摩托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摩托车驾驶人应当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 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
2. 各方都有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摊责任。
3.一方无过错的,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摩托车驾驶人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自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比例。如果交警部门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有责任,那么摩托车驾驶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摩托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 医疗费:包括治疗费、医药费、护理费等。
2. 误工费:因伤致残无法继续工作造成的误工费。
3. 交通费: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往返医疗机构的交通费。
4. 住宿费: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伤情需要在医疗机构外住宿产生的合理费用。
5. 伙食补助费: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伤情需要在医疗机构外食产生的合理费用。
6. 护理费:因伤致残需要长期护理产生的费用。
7.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精神痛苦和心理损害。
如果摩托车驾驶人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摩托车驾驶人应当先按照上述范围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摩托车驾驶人购买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摩托车驾驶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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