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最关心的就是债务的清偿,而当债务人无力偿债时,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法律赋予了债权人申请冻结债务人资金的权利。那么,如果欠债不还,债权人真的可以冻结借款人的资金吗?
一、钱不还可以冻结资金吗?
答案是:可以。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本条中的“利害关系人”包括债权人,而“保全措施”中就包括冻结资金。债权人在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债务人的资金。
二、申请冻结资金需要什么条件?
1. 债务人欠债不还,且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 债务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逃避债务的行为;
3. 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不明显,或者有证据证明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4. 情况紧急,不立即冻结资金将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三、申请冻结资金的程序
1.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说明冻结资金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2.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条、欠条、判决书等;
3. 交纳保全费。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冻结期限一般为6个月,期满后可以申请延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