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可能未提及财产分割事宜。那么,起诉离婚不提及财产怎么办呢?
一、起诉离婚不提及财产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未提及财产分割,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追加诉讼请求: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交追加诉讼请求,明确提出财产分割诉求。
2. 另行起诉:如果在离婚判决生效后才想起诉分割财产,当事人可以另行提起财产分割诉讼。
3. 执行完毕后诉讼:如果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且被告已履行生效判决中的义务(如分割房产等),但原告对财产分割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履行完毕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二、起诉离婚分割房屋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分割房屋,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评估房屋价值:通过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确定房屋的市场价格。
2. 确定产权关系:查明房屋的产权性质,确定双方在房屋中所拥有的份额。
3. 提出分割方案:根据产权关系和房屋价值,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可以采取实物分割、价值分割或折价补偿等方式。
4. 提交诉讼请求:在起诉离婚时,明确提出分割房屋的诉讼请求,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三、起诉离婚分割公司股权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要求分割公司股权,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1. 公司性质:确定所分割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比例:查明当事人在公司中拥有的股权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3. 公司价值:通过审计或评估等方式,确定公司的价值,作为股权分割的依据。
4. 分割方式:可以采取股权转让、股权分割或折价补偿等方式分割股权。
5. 提交诉讼请求:在起诉离婚时,明确提出分割公司股权的诉讼请求,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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