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间,众多医护人员驰援湖北,也涌现出不少感人的故事。也有一些家庭因为疫情的冲击而支离破碎。其中,警察与援鄂妻子离婚的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如果警察与援鄂妻子离婚,怎么办呢?
一、警察与援鄂妻子离婚怎么办
警察与援鄂妻子离婚,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如果警察与援鄂妻子因疫情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疫情期间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2)子女抚养权的分配。如果警察与援鄂妻子有未成年子女,法院会依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教育水平、居住条件等因素,依法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
(3)财产分割。警察与援鄂妻子离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一方过错的认定。如果警察或援鄂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酌情对其过错行为进行惩罚,如少分或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二、警察援鄂期间一方申请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9条的规定,军人、武警现役期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一般不予判决离婚。如果军人、武警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警察援鄂期间,如果援鄂妻子申请离婚,而警察不同意,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如果援鄂妻子有证据证明警察有重大过错,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则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三、警察援鄂期间离婚后抚养权如何判决
警察援鄂期间离婚,抚养权的判决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夫妻一方为军人的离婚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1)子女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智力发育情况;
(2)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教育水平、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3)父母双方的品行和道德品质;
(4)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感情和教育情况;
(5)子女的意见。
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优先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依法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