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发现感情破裂,想要离婚时,很多人都想知道孕期去民政局离婚怎么办。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给处于孕期离婚困境的女性提供帮助。
一、孕期去民政局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怀孕期间一方申请离婚的,应当在妊娠期满后三十日内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孕期内无法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等到分娩后才能去民政局登记离婚。
二、孕期离婚对胎儿影响大吗
孕期离婚可能对胎儿有一定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母体应激反应:离婚会给孕妇带来巨大压力和情绪波动,这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现过早出生、低出生体重等问题。
营养摄入不足:孕期离婚后,孕妇可能出现饮食失调或营养不良,从而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
产前检查减少:离婚后,孕妇可能忽视产前检查,导致胎儿健康问题被耽误。
孕期离婚对胎儿的健康是有潜在危害的。如果可能,建议孕妇在分娩后稳定情绪后再考虑离婚事宜。
三、孕期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一般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和感情归属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经济条件和教育水平
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等因素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