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婆婆百般刁难儿媳,导致儿子儿媳离婚,儿媳要求公婆返还彩礼,婆婆以钱已花光为由拒绝返还,儿媳无计可施,不知怎么办才好。
案情简介
小美与小刚恋爱多年,在双方父母的祝福下步入了婚姻殿堂。婚后,小美与婆婆同住,婆婆对小美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百般刁难,无中生有地指责小美的不孝和懒惰。小美多次与小刚沟通,希望他能劝导母亲,但小刚夹在母亲和妻子之间,左右为难,最终导致了小美与小刚的婚姻破裂。
离婚后,小美要求小刚的父母返还彩礼。小刚的父母以彩礼钱已经花光为由拒绝返还。小美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刚的父母返还彩礼。法院审理后认为,彩礼系双方结婚时赠与的财物,应予返还,遂判决小刚的父母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案中,小美与小刚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故小美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律师建议
在婚姻中,婆媳关系是影响婚姻稳定的重要因素。婆媳之间应互相尊重,和睦相处。如果婆媳关系出现问题,应及时沟通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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