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离婚证后起诉无效怎么办?婚姻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变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最终走向离婚。领取离婚证后,再反悔起诉无效,应该如何处理呢?
当夫妻双方领取离婚证后,如果一方反悔提起诉讼要求宣告离婚无效,法院会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审查:
1. 法定无效情形
如果离婚证存在以下法定无效情形,法院会支持诉讼请求,宣告离婚无效:
一方当事人未满法定婚龄。
一方当事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
离婚登记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
2. 撤销权情形
如果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但当事人误认为婚姻关系存在无效,在领取离婚证后一年内提起撤销之诉,法院也会支持。
3. 其他情形
如果以上两种情形都不满足,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诉讼请求,宣告离婚无效。即使当事人对离婚事实存在异议,也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之诉。
维护合法权益
当领取离婚证后发现无效情形,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留证据:收集离婚证、相关文件、证人证言等证据。
及时提起诉讼:对于法定无效情形,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对于可撤销情形,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撤销之诉。
聘请律师: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提升诉讼效率和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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