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进程中,拆迁安置已成常态。拆迁利益的分配引发了不少夫妻纠纷,甚至出现为了获取拆迁款而离婚后又复婚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法律如何界定?复婚后如何分配拆迁款?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一、为了拆迁款离婚再复婚怎么办?
夫妻为了拆迁款离婚再复婚,法律认定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必须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禁止以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缔结婚姻。为了骗取拆迁款而离婚再复婚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欺骗行为,违反了婚姻的本质和法律精神,属于无效婚姻。
二、离婚后如何分配拆迁款?
1.离婚前已分割完毕
如果夫妻在离婚前已经对拆迁补偿款进行了分割,则该分割协议仍然有效。复婚后,拆迁款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按照离婚协议各自享有。
2.离婚前未分割
如果夫妻在离婚前未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割,则该拆迁款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后,拆迁款的分配需要重新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协商一致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
三、因拆迁款再次离婚
1.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如果夫妻在复婚后再次离婚,且发现当初离婚是为了骗取拆迁款,而分割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该分割协议可能被撤销或修改。
2.复婚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夫妻在复婚后感情确已破裂,则可以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提起离婚诉讼。拆迁款的分配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为了拆迁款而离婚再复婚的行为不仅有悖婚姻伦理,也违反法律规定,最终可能导致无效婚姻或财产纠纷。建议夫妻在处理拆迁利益时,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为基础,避免因利益纠葛而伤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