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房屋被强拆是不少被拆迁人都会遭遇的问题。那么,强拆超过一年怎么办赔偿?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和实务操作建议。
一、强拆超过一年怎么办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自实施行政强制之日起一年内将有关材料报经有权批准实施行政强制的行政机关批准,逾期不报的,行政强制无效。
房屋被强拆超过一年,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强拆行为即已失效。被拆迁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房屋的市场价、房屋装修费、搬迁费、停业损失等。
二、强拆超过一年索要赔偿的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强拆超过一年索要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强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三年,被拆迁人将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强拆超过一年索要赔偿的证据收集
在提起诉讼索要赔偿时,被拆迁人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房屋所有权证明;
(2)强拆行为证据(如拆迁通知书、执法记录等);
(3)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4) 装修费用凭证;
(5) 搬迁费用凭证;
(6) 停业损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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