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彩礼金额的不断攀升,结婚付彩礼已成为我国各地普遍存在的现象。随着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因婚前彩礼引发的纠纷也逐渐增多。对于结婚付彩礼又离婚的情况,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结婚付彩礼又离婚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后因家庭暴力等难以调和的矛盾离婚的。”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后因家庭暴力等难以调和的矛盾离婚的。
二、彩礼可以全部要回来吗
如果符合上述情形,离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并不是全部都要回来。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共同生活的时间、对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彩礼的数额。
三、未婚先孕怀孕后已收彩礼离婚如何处理
在未婚先孕怀孕后,男方已经支付彩礼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最终未结婚,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离婚,女方一般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曾表示愿意放弃彩礼,或在离婚协议中已明确放弃彩礼,则男方可以不予返还。
结婚付彩礼又离婚怎么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返还的数额由法院酌情确定。本文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