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军人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军人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在离婚诉讼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无法到庭参加诉讼。那么,军人离婚到不了庭怎么办呢?
一、军人离婚到不了庭怎么办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军人一方被派遣到境外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也可以邮寄送达。
如果军人一方无法通过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方式参加诉讼,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委托代理人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委托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二、军人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吗
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军人一方可以委托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好处在于,律师熟悉法律,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维护军人一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代为参加诉讼,节省军人一方的时间和精力。
三、军人离婚委托律师需要哪些材料
军人一方委托律师代为诉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2. 军人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军官证、士兵证等);
3. 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4. 其他与离婚诉讼有关的材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